前年9月7日大批示威者在港鐵沙田站聚集,包圍警員投擲雜物及衝擊控制室,事後2男1女被捕,分別被控暴動及襲警等4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郭啟安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暴動罪成的公司經理劉婉玲和活動策劃員謝嘉綸分別被判入獄3年9個月和3年8個月,電腦技術員李俊霖則因拒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2罪,共被判囚12個月。
郭官判刑時指,法庭不會容忍針對警員使用的武力,眾被告公然暴力襲擊警員,衝擊控制室,使得案中情節更惡劣,又指案發於沙田站更造成市民不便。
3名被告依次為47歲公司經理劉婉玲、44歲活動策劃員謝嘉綸及29歲電腦技術員李俊霖。劉及謝被控於前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劉另被控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李則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管有2個可以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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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shuyicai5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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