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歲林姓男中學生於前年12月24日平安夜,參與元朗形點商場「和你Sing」示威活動,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還押至今(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表示,根據以往經驗,更生中心一般需入住6至7個月,校方雖然沒有取消被告學籍,但或會打亂其升學計劃,故希望法庭除參考相關報告建議外,亦可考慮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讓被告可繼續學業。
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反問:「你經驗係6至7個月?你經驗未必太準確。」他隨後向犯人欄方向說:「判去更生中心,入去!」未有交代判刑理由。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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