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早前接獲投訴指,香港電台在新聞節目中以「總統」稱呼台灣最高領導人蔡英文,通訊辦其後裁定投訴理據不足。有議員於今(14日)立法會會議上質疑港台的報道手法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回覆時稱,香港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港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個中國」原則及中央政府處理香港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處理涉台事務。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關注,港台的新聞報道把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稱為「總統」,即全球大部分國家的元首的職稱,是否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他又指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港台須「提供準確而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以加強市民對社會、國家和世界的認識」,要求政府評估港台的報道手法有否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使市民誤以為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為國家元首,以及偏離《約章》的上述規定。
邱騰華回應時稱,《香港電台約章》清楚訂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當中包括提供準確而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以及提供讓市民了解社會和國家的節目,培養市民對公民及國民身份的認同感。邱騰華強調,港台會繼續恪守《約章》,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秉持最高的新聞專業標準。港台新聞部的用字規範,會繼續嚴格恪守相關原則。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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