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2月28日九龍灣德福廣場「和你shop」示威活動中 ,警方拘捕10名年齡介乎15至23歲的青年,控告他們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早前案中6名被告被判非法集結罪罪成,其中3人今日(14日)被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屈麗雯指出,非法集結及襲警屬嚴重罪行,法庭判刑時,須具阻嚇性,勸喻3人吸取教訓。
上述3名被告包括17歲的麥梓希和2名16歲男生,當中1名16歲男生另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在還押期間均已明白守法的重要性,並有所反思,對關心自己而奔波的親友感到歉意,希望能盡快回復正常生活,以貢獻社會及報答家人。
屈官表示,警員在案發時持有胡椒噴霧戒備,反映當時的危險性一觸即發,不能輕視其嚴重性,而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不過,屈官同意本案為相對輕微的非法集結,而3名被告過往行為良好,沒有加刑理由,且3人的報告內容同樣建議判處更生中心,故判處3人入更生中心。由於襲警與非法集結罪屬同一事件,刑期同期執行。
本案10名被告依次為:16歲學生、楊傑朗(21歲)、學生麥梓希(17歲)、學生丘澤(17歲)、16歲學生、16歲學生、15歲學生、學生李偉鴻(17歲)、劉家浩(23歲)及林志鑫(20歲),其餘罪成及認罪被告分別被判囚兩個月、四個月及判入更生中心。
圖片來源:大公報、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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