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等3罪表證成立 辯方:被告不出庭自辯
【首宗國安法案】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等3罪表證成立 辯方:被告不出庭自辯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涉駕駛插上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眼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裁定3罪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次項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導致3名警員重傷。交替控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登記號碼為TV7283的電單車),引致3名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辯方表示被告將不出庭自辯,但會傳召兩名辯方專家證人,分別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出庭作供。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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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6139****8831
    +86139****8831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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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看二位教授如何表演。
    • 龙的傳人
      龙的傳人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哇~幸好不是水佳丽做法官~否則~~~~~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佢自辯都無言啦

        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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