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反修例示威衝突爆發後,大量警員和家人被「起底」,私隱專員公署過去2年接獲逾5,700宗關於「起底」的投訴,同期已將逾1,460宗涉違反《私隱條例》個案轉介警方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警方共拘捕17人,至今有2人被定罪。自有人被定罪後,起底行為開始略為收斂,但近日疑因銅鑼灣刺警案激化部分人「仇警」情緒,警員再次遭到「報復」,其個人資料被公開。《星島日報》更發現,Telegram其中一個社交群組「公海總谷2.0」短短兩天已上載逾30名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當中包括「前一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再次引起社會關注「起底」行為是否有必要刑事化。
報道指出,多個Telegram群組發現「起底」情況嚴重,其中「公海總谷2.0」的管理員單是前日和昨日已上載、更新或「重溫」30多名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近照、住址、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和學歷等,部分帖文更詳列警員私生活及其家屬的相片和資料。而受害者中包括前任警務處處長、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及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葵青警區指揮官謝振中總警司等,其中蔡展鵬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亦被公開,群組更上載聲稱是蔡的寓所門口相片,更為他改圖及肆意羞辱。另外,同以「起底」聞名的Telegram群組「老豆搵仔」及「阿囝搵老豆老母」,亦繼續公開建制派及愛國愛港人士的個人資料,前日及昨日共有十多人的資料被披露。
政府早前建議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加入專門針對「起底」的條文,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他任何個人資料,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其家人,或令他或家人受心理傷害就是犯罪,最高刑罰是監禁5年和罰款100萬。
事實上,有關警員起底的法例在外國亦十分平常:2021年4月美國俄克拉何馬州通過法案,禁止通過拍片、公布個人資料等形式起底警員,違者最高面臨6個月監禁及1000美元罰款;法國於2021年4月正式通過《整體安全法》,將惡意公布警員、憲兵或軍人身份信息的行為,包括網絡起底列為刑事犯罪,違者最高面臨5年監禁和7.5萬歐元罰款。
圖片來源:Telegram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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