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上月因涉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捕,她稱期間被警方檢取兩部電話。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務處長,指警方檢取的手機內,有涉及她與律師的對話內容及新聞材料,已超出搜查令涵蓋範圍的資料,要求法庭頒令警方不得查閱及使用該些資料,並要警方交還所有受保護資料,及就其侵權行為作出賠償。
原告為鄒幸彤,被告為警務處處長。據入稟狀指,警方在今年6月4日在原告家中檢取了她兩部手提電話,並根據沙田法院裁判官於6月29日發出的搜查令,將上述兩部手機扣查。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警方不得檢閱、複製及使用有關資料,同時又要警方交還所有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以及就侵權行為作出賠償。
鄒幸彤被拘捕後,原獲准保釋候查。不過警方於6月30日以她涉嫌在保釋期間再次宣傳非法遊行為由,再度將她拘捕,並落案控告她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於上周五(2日)提堂。裁判官下令她須還押至7月30日再訊。她將於後日出庭進行保釋覆核。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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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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