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日(2日)被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保釋被拒,裁判官香淑嫻下令還押被告,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再訊,而鄒幸彤亦會於7月9日到法庭覆核保釋。
案情指,36歲被告鄒幸彤被控於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下,參與一個《公安條例》第7條規定下的公眾集會,而該集會根據《公安條例》17A(2a)條,屬未經批准集結。
控方表示,今天已準備好聽取被告答辯,但辯方大律師張耀良指出,上庭約半小時前才收到控罪書、控方案情及少量供詞,而他只有少量時間與被告會面,希望能申請押後案件4星期,被法官接納。及後,辯方為其申請保釋,控方反對,香官認為控罪嚴重、被告保釋期間犯案、日前再涉及相似罪行,故拒絕被告保釋,還押給懲教署看管。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6.4被指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被捕,她上月5日獲准保釋,惟警方昨晚表示,留意到網上有人宣傳已被警方禁止的七一集會及遊行,懷疑與鄒幸彤有關,故再次拘捕,並落案起訴她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圖片來源:RTHK、司法機構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shuyicai58@gmail.com
3年前shuyicai58@gmail.com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