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近日批評法援案集中分配給部分律師,質疑法援遭濫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若使用法援,在涉及公帑情況下,應該要思考是否有這個需要,又強調機制對香港法治根基非常重要,所有法援都應體現提供司法協助的目標,保障不會有人因家境貧窮無法得到法律援助。
被問到應否禁申請人自選律師,鄭若驊稱值得反思,「如果你有錢找律師,可以喜歡找哪個就找哪個;如果是用公帑、用法律援助情況下,究竟有否這個需要是值得思考的。」她又指法援名冊上的律師應都具備一定經驗,「如果行『輪候制』,輪到一個律師是缺乏同類案件經驗,換下一個可不可以呢?其實也可以。」
她又提出可從被指派律師的角度去看,「次次都是他,他會否來不及做?如果經常都指派他,其他人不就沒有機會?」認為上述問題都需法援署作整體考慮,如何在尊重申請人選擇權和確保公帑不被濫用中取得平衡。
另外,外界關注《國安法》下仍有其他媒體或「踩線」。鄭若驊重申新聞自由並非絕對,不同的國際人權公約都列明在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情況下可對言論、新聞、出版自由等權利予以限制,她說:「如果你指它因為親政府或不親政府就違反法律,這是一定錯的,政府是可以被批評的。」
她又指新聞報道若客觀持平,意見不偏頗,無人會阻止任何媒體進行工作,專業的新聞從業員不需擔心。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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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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