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顧問Mark Simon,接受路透社訪問時透露,《蘋果日報》已無法取得更多資金,或於數天內停業。據報,今日壹傳媒董事局已達成共識,或將停運《蘋果日報》及動新聞,詳細安排將於本周五決定。回顧壹傳媒多年來「踩界」的報道手法,長期備受社會抨擊,例如多次刊登淫褻「物品」、被揭發造新聞等,受害者不勝其數。如果說壹傳媒及《蘋果日報》有今日的下場,乃是由他們一手一腳所做成,大家有何看法?
逾百次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壹傳媒旗下的刊物,包括《蘋果日報》及已停刊的《壹週刊》及《壹本便利》等,其報道就經常「出問題」。有傳媒統計,壹傳媒旗下刊物,由 1993年12月至今,至少逾100宗涉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罰的案件。例如,2002年《壹本便利》記者邀請少女繪畫男性性器官,以及男女性交圖畫並將其刊登;同年,《壹本便利》再刊登多幅幾乎全裸的女性相片;直至2003年,甚至以女童被侵犯的經過作報道賣點,最後被判罰2萬5千元。
壹傳媒因「問題報道」而屢次受罰,但似乎未有從中汲取教訓。其中最令人氣憤的事件,就要數到2006年,《壹本便利》刊登當年僅14歲未成年少女的濕身性感照,成為全港首間新聞機構,因涉嫌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而被警方落案起訴;其後,《壹本便利》又因刊登藝人鍾欣桐的更衣照,被罰款3萬元。去到2011年,《爽報》連載色情漫畫,被裁11項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罪成,共罰款11萬元。
自編自導自演的假新聞
作為傳媒的基本前提,是要負道德責任,表現出專業水平,壹傳媒似乎一直未能達標、符合公眾的期望。除了淫褻「物品」以外,壹傳媒亦經常被揭發造假新聞,其中最離譜的個案之一,是1998年《蘋果日報》的「陳健康事件」,該報記者用錢收買一宗倫常慘案的死者家屬陳健康,付錢予他召妓,再拍下所謂的「獨家照片」並刊登,自編自導自演假新聞。當年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嘩然。
然而,事隔多年後,《蘋果日報》一直未有收歛。2013年《蘋果日報》訛稱時任行會成員林奮強歧視新移民,最後證實並無此事,該報總編輯張劍虹要向對方道歉;2019年,《蘋果日報》指前港鐵主席馬時亨與商人呂志和,一同攜女伴外遊,其後在網上《蘋果會客室》向兩人致歉。
單論最近一年內,《蘋果日報》再被踢爆造假新聞,包括錯引美國機構報告,誣陷網媒《港人講地》在疫情下「散播失實資訊」,最後要道歉兼認錯;另外,又訛稱今屆奧斯卡獎最佳男配角得主「支持香港示威者」,最後要撤回報道及公開道歉收場。壹傳媒一次又一次犯錯、「踩界」,最終自招惡果,與人無尤。一眾員工是否應考慮盡早「抽身」,以免受到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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