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上加油】資訊科技經理辱罵防暴警、喧嘩罪成囚半年 官斥:帶頭挑起事端
【火上加油】資訊科技經理辱罵防暴警、喧嘩罪成囚半年 官斥:帶頭挑起事端

35歲資訊科技經理陳浩倫被指於前年11月11日「三罷」當日,辱罵正在清除路障的防暴警員,並煽動途人包圍警員。他被控告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並被裁定罪成,今日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裁判官鄭紀航直斥被告犯案時氣燄囂張,被警方警告時叫道「開槍啦開槍啦」,挑起事端,領頭角色突出。鄭官又斥責辯方律師無一個求情因素是合理的,並駁回辯方的保釋等候上訴申請。


被告陳浩倫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341至343號滙豐銀行外的公眾地方,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5分鐘,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患有柏金遜症約10年,平時有陪父親覆診、進行物理治療,是一名顧家孝順的好兒子。被告父親在短期內會排期進行腦部手術,冀裁判官考慮被告的家庭背景判處緩刑。惟裁判官逐一反駁辯方的求情理由,他認為被告父親患病多年,被告更應加倍守法,避免因入獄而不可以留在父親身邊,而且被告的姊弟也可代為照顧其父。鄭官又指被告30多年來奉公守法是理所當然,無定罪記錄不構成求情理由。



鄭官續稱,案發前街上已放滿木條、竹枝、垃圾桶等雜物堵路,秩序已被擾亂,被告仍然「火上加油」,挑起事端,令示威行動死灰復燃。被告鼓吹群眾包圍警察及走出馬路,引起大量市民圍觀,警方向他發出警告,他卻回應「開槍啦開槍啦」,可見他突出的領頭角色,有囂張氣燄。現場的群眾本身已比警察多,在被告叫囂後,引起更多人圍觀,當時甚至有人用鐳射筆照向警員面部,可見示威者造成的威脅嚴重。法庭須判監禁式刑罰以收阻嚇。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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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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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執到啦

    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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