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市場推廣經理的30歲女子黎曉曈,前年9月在銅鑼灣遊行往金鐘被捕,她承認暴動罪,今於區域法院遭判監2年8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稱,當日現場發生大規模暴動,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及硬物,金鐘道一帶重要交通樞紐受影響,案情嚴重,量刑須具阻嚇性。然而考慮到被告事後有反省,又願意承擔後果,加上事件中無警員受傷,亦無建築物受損,故酌情判刑。另外,被告黎曉曈原因藏一雷射筆被加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圖片來源:點新聞資料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