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簡稱《台蘋》)上月18日停刊,預計解僱333人,按當地法例規定,遣散費須在裁員30天內發放,惟《台蘋》工會表示至今分毫未收。
《台蘋》工會理事長陳嘉恩日前回應《東方日報》記者查詢時透露,數天前已致函台北市勞動局,依法定大量裁員相關法令,向局方申請官方介入舉行勞資協商,現正等候局方的回文通知。
有台灣傳媒報道,《台蘋》停刊後,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資方大規模裁員,未有在解僱員工60天前通報局方及工會,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將面臨最高50萬元新台幣(約13.9萬港元)的罰款。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直斥《台蘋》有責任遵守勞動法,使勞資雙方協商合法解決,要求《台蘋》資方釋出善意。
早前壹傳媒指,已和潛在買方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諒解備忘錄,出售Amazing Sino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資產包括壹傳媒的台灣《蘋果日報》業務及位於台灣的一所物業,但到了4月28日以出售不符合利益為由,與潛在買方簽署終止通知。由於賣盤不成,《台蘋》於上月18日起停刊,時任《台蘋》社長陳裕鑫發信給員工,宣布已辭去董事、《台蘋》社長、紙媒總編輯的職位,並將自己列入被遣散名單。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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