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反修例暴動案中,一名案發時16歲男學生於旺角參與暴動及縱火,被控暴動和縱火罪,惟他在去年4月缺席法庭聆訊並失蹤。事隔逾一年,警方今年5月於秀茂坪一公屋單位將其拘捕。案件今(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加控其去年無依期歸押。裁判官葉啓亮將案件押後至6月29日,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本案被告曾俊傑,涉犯暴動及縱火案時僅16歲。而新增控罪則指他於2020年4月27日,沒有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要求歸押。他去年缺席聆訊遭通緝,警方經調查後,上月在秀茂坪安達邨一個單位拘捕他及一名涉嫌協助罪犯的62歲婦人。
至於原本兩項控罪,則分別指他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及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控方今天向裁判官表示反對讓被告保釋,不過被告就沒有保釋申請,裁判官遂下令將他還押。
同案的27歲女咖啡師蕭樂婷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和一項暴動罪成,監禁4年半。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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