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近日極度關注法援署資助「爆眼女」及法輪功學員,聘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向政府興訟。本網昨日曾以電郵方式,向夏博義查詢其在上述案件共收取多少法援資助,惟截稿前未有答覆。
前年「8.11」反修例暴力示威期間,身處現場的疑似女義務急救員,被拍到右眼離奇受傷淌血,大量暴徒及網上文平台,即時指是警方發射布袋彈導致其眼球爆裂,惟傷者本人卻一直迴避交代受傷情況,早前更獲批法援,以司法覆核手段阻止警方查閱其醫療報告,雖然最終被判敗訴,但已大大拖延警方調查直相的進度。更過分的是,有傳媒早前「踢爆」所謂的「爆眼女」原來並沒有「爆眼」,更早於去年9月30日已轉赴台灣。而代表「假爆眼女」入稟、領取由公帑之付律師費的正是夏博義。
另外,夏博義亦曾代表法輪功學員,對食環署的執法行動提出司法覆核。食物環境衞生署在於2013年的一次行動中,沒收未經批准在政府土地擺放的「法輪功」展品,同時檢控兩名法輪功學員洪瑞峰及潘蓮花。兩人2014年獲批出法援提出司法覆核,起初並不獲高院原訟庭受理。但申請人一方在上訴時提出新理據獲接納,上訴庭判其得直,批出訴訟許可,高院原訟庭於2018年裁定食環署敗訴,幸翌年上訴庭改判政府上訴得直,裁定現行法例已提供足夠準則予受影響人士提出爭議。當事人今年5月13日向終審法院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但被3名終院法官即場拒絕。換而言之,這宗官司由2013年食環署行動開始,纏繞香港足足8年。而代表法輪功的代表律師,當然亦是領取由公帑之付律師費的正是夏博義。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在社交平台發文,詳列夏博義過去20年擔任法輪功大律師代表的6宗香港案件,批評法援署把法律服務費金額保密,「香港的納稅人怎樣知道特區政府沒有付出不合理地高的費用」,要求署方公開資助法輪功律師費的金額,以及「多少進了夏博義口袋 」。梁振英又指,若未能取得夏博義同意,披露相關資料,署方亦應公開每一案件的總律師費。
圖片來源:大律師公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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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 LEUNG JOHN YUEN
3年前+85260****94
3年前KAM LEUNG JOHN Y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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