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30日,屯門大興警察行動機地被指洩漏不明氣體,過百名市民到場包圍,其後演變成暴亂,多人因而被捕。其中,25歲任兼職售貨員的男被告鄧皓仁,被控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運街近震寰路80號大興行動基地,連同涉另案人士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期間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索帶,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
被告今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三罪,法官李俊文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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