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德福「和你SHOP」2男非法集結罪成 分別判囚4個月及入勞教中心 21歲大專生認襲警囚2個月
【反修例風波】德福「和你SHOP」2男非法集結罪成 分別判囚4個月及入勞教中心 21歲大專生認襲警囚2個月

前年12月28日在九龍灣德福廣場有網民發起「和你SHOP」活動,有示威者展示標語遊走商場,期間防暴警作出驅散時被襲擊。其中3名介乎17至23歲的男生被控襲警罪及非法集結罪,當中1人早前承認襲警罪,而另外2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屈麗雯今(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涉襲警的21歲大專生被判囚2個月,17歲中六生及23歲兼職侍應則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4個月監禁。兼職侍應就定罪申請上訴,獲准以10,000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被告分別為21歲大專生楊傑朗、17歲學生丘澤及23歲兼職侍應劉家浩。楊承認於2019年12月28日在九龍灣德福廣場一店舖襲擊警署警長X。3被告同被控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丘及劉被裁定罪成,而楊則罪脫。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稱,根據當時的社會環境,和平集會終演變成非法集結、甚至暴力衝突的事情屢見不鮮,被告理應明白遊行的目的乃表達政治訴求,理應懂得分辨離開的時機。屈官指考慮到當日集結人數只有10至20人、歷時短暫,加上當時正值社會事件,非法集結頻生,公眾秩序受擾亂,案發於人流密集、店舖眾多的商場,事件令到市民人身安全及商舖財產易受破壞,法庭不可輕視案件嚴重性,判刑須具阻嚇性,遂接納感化官的建議判處丘入勞教中心,至於劉則以監禁4個月作量刑起點。


同案另外7名被告,其中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脫,其餘面對同樣罪名的4人則罪成,當中包括1名早前被判囚4個月的學生,以及獲准保釋等候覆核的3名未成年學生。


圖片來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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