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3日凌晨,一名男學生被懷疑為便衣警員,遭在場示威者圍毆襲擊數分鐘。警方其後拘捕2名涉案男子,2名被告周三(2日)於法庭承認暴動及傷人罪,需還押至6月23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王家俊(23歲)及李樂恆(21歲),其中李樂恆更是本案遇襲者的中學師兄,事前亦已知對方不是警員。辯方代表律師於庭上求情稱,次被告只是想「替對方解圍」,法官練錦鴻聞言後質疑「佢解唔到圍,就打埋一份?」辯方則解釋是受群眾言語挑釁才加入施襲。
案情指,示威者於前年11月12日晚上於銅鑼灣一帶堵路,一名男學生因好奇停下觀望,被一男一女尾隨及偷拍。有示威者懷疑男學生為便衣警員,要求交出背包檢查,惟男學生拒絕。至翌日凌晨時份,示威者於金百利商場包圍和辱罵該男學生,並搶去其背包,發現有警察機動部隊標誌的水樽及「Hong Kong Police」字樣的頸繩。示威者隨即對男學生拳打腳踢,其中首被告以腳踢及手肘施襲,次被告揮拳打頭和踢向男學生背部。男學生被襲擊數分鐘後不支倒地,事後發現遺失手機,驗傷發現頭皮血腫及耳廓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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