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上月宣布凍結壹傳媒大股東黎智英持有的71.26%壹傳媒(0282)股份,及其所擁有的3間私人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壹傳媒今日公布,曾就是否禁止黎智英行使所持公司股份的投票權向國安處尋求澄清,並於5月31日接獲國安處覆函,確認除獲得保安局局長授予的許可外,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所持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權。
集團指,由於黎智英為公司股東而非公司董事會成員,禁止其行使所持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權,不會對公司營運及財務表現產生任何影響。公司剩餘股份,亦即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8.74%的持有人,仍可繼續在公司股東大會上行使各自的投票權。
黎智英不能行使投票權,代表若壹傳媒召開股東會,黎智英將不能行使其身為大股東的絕對影響力。由於市場上流通的壹傳媒股份只有28.74%,故若有持股總百份比不少於14.37%的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同意,即可撤換壹傳媒的董事局及管理層。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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