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及何俊仁等10人,涉於前年10月1日國慶日在「民陣」申請遊行被反對後,仍然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10名被告早前已認罪,案件今日(28日)判刑。各被告分別判監14個月至18個月,其中單仲偕及蔡耀昌獲緩刑。法官在判刑時批評,被告無視風險及警方反對,天真地以為遊行可以「和平」進行,並呼籲市民參興,結果案發當日便有人縱火、襲警、堵路及大規模破壞;眾被告在暴力叢生的時期,公然違法挑戰公共秩序,監禁是唯一適合的判刑選擇。
示威者堵路、縱火、掟汽油彈
事實上,前年10.1國慶日,全港多區出現暴亂,規模更是自前年6月爆發反修例風波後,最為大型及激烈的一次。「民陣」原訂於當天舉辦「國殤遊行」,但警方以風險等為由反對遊行申請;然而,到國慶日當天,多名反對派人士漠視警方反對,繼續組織及煽動群眾參與遊行。當港島遊行隊伍抵達金鐘後,數千名示威者佔據夏愨道,以雜物設路障及縱火,亦有暴力示威者向警員掟磚及汽油彈,還有人在中環和銅鑼灣一帶焚燒國旗。
同一天,還有人發起「六區開花」示威活動,下午2時過後,屯門、黃大仙、沙田和深水埗等地,先後有示威者堵路、向警員掟磚及汽油彈等,在多條街道縱火,甚至有人用雨傘和木棍毆打警員,試圖「搶犯」。其中在屯門暴亂,有暴徒淋潑腐蝕性液體,導致多名警員及記者被灼傷。
全港多區爆發暴亂 多名警員遇襲
暴亂期間大量設施被破壞,多個地鐵站入口被縱火;被指與內地有關連的店舖及部分中資銀行分行遭破壞及縱火;長沙灣政府合署大樓被人闖入破壞。另外,警員亦成為暴徒的主要施襲目標,當日一輛警車駛到油麻地,就受到多名示者襲擊,數名警員下車制止,惟寡不敵眾,其中一名警員遇襲頭部受傷流血,為阻止繼續受襲,遂開兩槍示警;下午約4時,荃灣有一名18歲少年與其他示威者用武器襲擊一名警員,期間該名少年被實彈擊中胸部。 整日暴亂中,共造成至少25名警員受傷。
自2019年6月爆發反修例風波開始,社會持續不穩,暴亂時有發生。然而,一眾反對派政客仍然漠視潛在風險,發起前年10.1非法集結。大量人群聚集而且情緒高漲,暴力風險必然一觸即發,加上警方已反對當日遊行申請,這樣還要一意孤行,法庭今次重判眾被告亦是合情合理。任何人都需要為其行為負責,政客一樣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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