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將淺水灣住宅車位變為住宅,涉及僭建超過10年,至今仍未拆卸還原。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成立的「803基金」,不滿屋宇署未有就此單位適當執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法官周家明周四(27日)頒下判詞,以「803基金」沒有充分相關利益為由駁回有關申請。但周官指出,上訴方「803基金」提出的觀點值得爭議,車位不符合建築物標準,無論是否屬建築物內部亦屬僭建。
對此,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法庭判詞清晰確認了毛孟靜屋宇僭建,是一個違法的事實。他又批評毛孟靜提出的抗辯理由,稱其有繳交差餉故不是僭建的說法,是「非常賴皮的藉口,根本是知法犯法」。
而對於屋宇署指以執法依據緩急輕重,指有關僭建物無明顯危機災害,故暫緩執法,發出清拆令。惟僭建問題拖足超過10年,傅健慈認為事件從發現至今已有10年,屋宇署不能再繼續等,「是責無旁貸,必須果斷執法」。傅健慈指出,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權利,向毛孟靜發出通牒,要求她盡快在90天內拆除僭建物。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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