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因前年10月1日組織國慶非法遊行,早前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4個月,緩刑24個月。這意味單仲偕將被褫奪區議員資格。
根據《區議會條例》,倘區議員被定罪並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的監禁,而刑期又不得以罰款代替,不論是否獲得緩刑,即喪失議員資格。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單仲偕Facebook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62****67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