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科技大學女學生於前年萬聖節晚上,戴口罩遊行至中環蘭桂坊,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她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而違反《禁蒙面法》的控罪則不成立,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10個星期。
辯方求情指,現時更生中心刑期或長達8個月,故希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讓被告可於9月回校繼續學業。裁判官王證諭判刑時特別提到,辯方呈上多封由師生親友撰寫的求情信十分難得,又提到被告曾協助一位患有抑鬱症的朋友,其家人亦於求情信中向她表達感謝之心。考慮到被告的良好背景,王官終接納辯方陳詞,終判10個星期監禁。
20歲被告余樂謠,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11月1日,在中環雲咸街與擺花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並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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