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6日)恢復二讀《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修訂8項主體法律及24項附屬法例,以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隨著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過去選舉制度出現的多個漏洞,如未能貫徹 「愛國者治港」、比例代表制導致議會碎片化等問題,終於有望解決、撥亂反正!
雙重把關 確保「愛國者治港」
近年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瘋狂「拉布」,嚴重干擾立法會運作,甚至試圖利用「35+初選」,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奪權」,繼而無差別否決所有政府議案,迫使特首下台。在目前制度下,若想通過地區選區參選立法會,只需有100個選民支持就足夠提名,把關工作由選舉主任處理,但顯然這並不足夠,容易讓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透過進入立法會搞破壞。然而,在新制度下,將增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及確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資格,委員會成員由港府主要官員擔任,警隊國安處協助審查。讓把關程序更具執行力及具體性,將不合資格的人排除在港府治理架構之外。
另一方面,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參選人要入閘參選,除了本身要取得所在界別或地區選民提名,還要取得至少10名選委會委員提名,而每個選委界別亦最少要有2個提名。配合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安排,相信能產生雙重把關作用,確保所有候選人均是「愛國者」及符合法定要求,防止反中亂港勢力藉選舉奪取特區管治權。
增加立會議席 取消區會代表
此外,今屆區議會在反對派把持下亂象叢生,變成由政治主導的平台,偏離原有作地區諮詢組織的定位。在完善選舉制度草案中,就建議全數取消立法會及選委會中,所有區議會界別的議席。取而代之的是,立法會新增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以及商界(第三)及科技創新界等新增界別,而立法會整體議席亦由原來的70席增至90席;選委會亦新增港九、新界分區委員會、地區滅罪和防火委員會等席位。此次優化了立法會及選委會結構,有利吸納不同界別人士的聲音,更加能反映香港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變化,擴大均衡參與的原則。
確保當選者獲大多數人支持
以往立法會採用「比例代表制」,但壞處是導致政黨碎片化,個別激進參選人可利用譁眾取寵的手法,吸引少數選民參選,就能勝選取得議席。例如2016年,當時代表青年新政的游蕙禎,直選得票率僅7.45%,卻能奪得九龍西選區的最後一席;日後新選舉制度將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全港選區拆細成10區,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勝出。新制度將能確保當選者是得到大多數人支持,亦能讓議會更廣泛地反映市民的聲音。
還有現時制度下,若立法會地區選舉在選舉日前,有候選人去世或喪失參選資格,整個選舉程序就會終止,需要重新提名。或許會有明知不合資格的人士,在最後一刻參選以阻礙、破壞選舉。完善選舉制度後,若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選舉投票日前逝世或喪失資格,整個程序不會終止,安排與選委會界別一致。
相信未來隨著完善選舉制度的措施落實,進一步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將反中亂港者「踢出局」。立法會的運作將會更加順暢,亦有助提政府施政效率,實現良政善治。
圖片來源:立法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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