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報章揭露,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傷的假「爆眼女」,其眼球及及內部組織根本沒有嚴重受損,入院治療一周後便已出院。當年事發後三個月,《紐約時報》在頭版登出「爆眼少女」的照片,相中她以右手遮蓋右眼,並以「被擊中眼球的義務急救員」作為圖片標註。
就此,《星島日報》嘗試聯繫拍攝該片的攝影記者林奕非,查詢他拍攝時是否得知「爆眼少女」的傷勢,但未獲對方回應。而《英文虎報》則引述消息,稱「爆眼女」從未聲稱自己眼球破裂,消息還指《紐約時報》在報道中只提及這名女子是「被擊中眼球的義務急救員」,認為這在事實上是正確的。
原圖:紐約時報截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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