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期間的「圖騰」人物「爆眼女」,繼早前有傳媒報道指,她原來於去年九月已前往台灣,登機前雙眼未見有明顯傷痕,右眼亦無紗布遮掩,所謂的「爆眼女」原來無爆眼。今日再有傳媒引述消息報道,「爆眼女」的醫療報告顯示,她的眼部傷勢並不嚴重,根本無傷及眼球及內部組織,主要是眼睛周邊位置受傷,視力未有受嚴重損害,據悉「爆眼女」當日在醫院留醫約一星期已出院,不久後已經康復。相信大家還記得,當初《蘋果日報》大肆報道事件,將「爆眼女」的傷勢形容到極為嚴重,那豈不是「假新聞」?
聲稱眼球爆裂、上頜骨全碎
「爆眼女」於前年8月11日受傷,《蘋果日報》翌日報道事件,重點提及「爆眼女」傷勢,其中就形容「少女傷勢嚴重,送院時受傷右眼因眼球及組織移位,右眼眶仿如留下一個洞,除眼球爆裂,右眼皮及淚管亦撕裂,在右眼下方的上頜骨整塊全碎。」甚至聲稱醫院為「爆眼女」緊急修補眼球、眼簾,並引述所謂「知情的醫生」指,少女傷勢「極之恐怖及嚴重,與謀殺沒有分別」;報道還引用眼科專科醫生意見,指眼球破裂可導致視力受損及失明。其後《蘋果日報》再於前年8月20日有跟進報道,聲稱據悉「爆眼女」已出院、情況穩定,已回到家中休息,但之後仍要做手術,眼部重建等手術,又指「爆眼女」受傷的右眼暫時能「見到光」。
受傷原因至今未明 報道卻早有「定論」?
除了提到「爆眼女」傷勢,《蘋果日報》還似乎想將事件責任歸究予警方。《蘋果日報》早於前年8月13日報道,已聲稱翻查影片後,看到當晚少女受傷倒地後,有一枚「布袋彈」卡在眼罩內;又引述一名「記者」的說法,稱事發時看到一枚白色投射物由尖沙嘴警署射出,在其臉旁飛過,約5分鐘後聽到有人尖叫,上前發現少女「已中彈」倒地。其實直至現在,「爆眼女」到底是因何受傷仍未能確定,案發現場又有示威者使用鋼珠等武器,但《蘋果日報》似乎已先入為主,將矛頭指向警方,這樣又是否合理和公道?
「爆眼女」受傷後兩日,示威者在機場發起暴力集會,一度包圍、毆打及羞辱《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還有人發起「Eye4HK」行動,呼籲市民上傳手遮右眼的自拍照,以聲援「爆眼女」,其後的示威亦不時會看到「還眼」等標語。《蘋果日報》作為傳媒,在報道前可有查證過消息來源,確定真確無誤才刊登?事件被炒作,引發連串暴力示威,《蘋果日報》是否需要為事件道歉及負上責任?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shuyicai58@outlook.com
3年前中國人
3年前+85262****67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