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一名男子聲稱在旺角擺檔與其他人派發防疫物資時,被警方指涉嫌違反禁聚令,並票控他們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他否認控罪受審,案件今天(25日)在九龍城法院審結,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鄭念慈判決時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時正在派發口罩或防疫物資,不接受辯方聲稱檔口是可豁免的聚集,又重申限聚令的立法目的乃降低聚集人數及傳播風險,最終判被告14天監禁,緩刑18個月。
傳票指控34歲陳昀耀涉嫌在2019年4月19日在亞皆老街至奶路臣街交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同案另一被告17歲黃姓男生在開審前已經認罪,被判罰款4500元。
鄭官判決時又指,作供警員誠實可靠,他信納該警員的觀察,即事發時沒有人在檔口派發或領取防疫物資;由於聚集人數超過當時條例訂明的4人,而他們站得十分接近,加上被告沒有免責辯護,故裁定被告罪成。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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