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2月在九龍灣德福廣場「和你 shop」活動中,10名年齡介乎15至23歲的男子被警方拘捕,其後控以非法集結及襲警罪。觀塘法院昨日(22日)裁定6人非法集結罪成,4人不成立。裁判官屈麗雯判處其中1人入獄4個月,另鑑於其中3名被告年輕,故將案件押後至6月4日,等候為他們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始判刑。而罪成被告當中又有3人要求裁判官覆核定罪,法庭押後至6月15日處理他們的申請。
10名被告依次為:16歲學生、楊傑朗(21歲)、麥梓希(17歲)、丘澤(17歲)、16歲學生、16歲學生、15歲學生、李偉鴻(17歲)、劉家浩(23歲)及林志鑫(20歲)。10名被告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28日在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今日裁定案中首被告、第3被告麥梓希、第4被告丘澤、第5被告、第9被告劉家浩及第10被告林志鑫非法集結罪罪成。林志鑫今日被判監禁4個月,但扣除他早前被還押的時間,預料他今日可當庭釋放;首被告、第3被告及第5被告則申請覆核定罪,其餘被告則押後判刑。
屈官表示,當時示威人士在商場內遊行唱歌,沒有阻塞商場通道,也沒阻撓店舖運作,法庭不認為他們的行為構成非法集結,惟其後部分示成者移師到在港鐵站C出口集結,對警員叫囂挑釁性說話,雖然不涉及暴力,但針對警員的口號超越辱罵界線。屈官又指,非法集結及襲警均屬嚴重罪行,判刑須具阻嚇性,因此判處林志鑫監禁4個月。
圖片來源:文匯網、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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