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大遊行,社民連幹事謝寄安被指在遊行期間,疑跨過警方封鎖線衝向警長,令他跌倒擦傷,被控一項襲警罪,早前在東區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今日在東區法院判被告即時入獄6個月,並拒絕辯方的保釋等候定罪上訴申請。
26歲被告謝寄安,報稱任職文員,被控於2019年6月9日,在香港軒尼詩道與堅拿道西交界襲擊一名警長。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出生,約一歲來港定居,母親曾因逾期居留被帶走,幸得女警照顧及安慰他,所以被告對警察並沒有徧見及負面態度。律師又呈上21封求情信,當中包括天主教退休主教陳日君及港大教授何式凝的信件,他們均讚揚被告對家庭有承擔。辯方律師希望法庭考慮受襲警員的傷勢輕,而被告當時亦無手持硬物,冀法庭輕判。
劉官指,被告雖然只撞了警長一下,但力度很大,警長可以即日出院實屬幸運,而他身上亦有不少擦傷。案發時有大量市民聚集在軒尼詩道,有人要求警察開路,被告推開警長肩膀,並大叫「出嚟!出嚟!」,反映他是利用當時大量群眾身處道路的機會,衝擊警方防線,目的是想警方開路,並非一時衝動。被告的行為可能會造成漣漪效應,引發更大規模的暴力情況,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法庭必須判處阻嚇式刑罰,故以7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對社會有貢獻,酌情減刑一個月。
圖片來源:社民連Facebook、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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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傳人
3年前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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