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前年10月1日國慶日在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依然帶領群眾遊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等多名泛民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原定為期10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其中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何俊仁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與黎智英等6人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吳文遠及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8名被告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存檔法庭處理。案件定於本月24日聽取求情,同月28日判刑。
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及蔡耀昌。其中陳皓桓、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前年國慶日涉嫌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在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再連同另外6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壹傳媒黎智英被控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陳皓桓、何俊仁、蔡耀昌、楊森等進入法庭前會見傳媒。陳皓桓透露部分被告將會認罪,但仍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何俊仁則指,政府秋後算帳,將他們禁於牢獄,圖使市民滅聲,即使他們將失去自由,也不會後悔、義無反顧。
因「818」及「831」案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及梁國雄今早9時37分左右先後出庭,其中梁國雄已剪去一頭長髮。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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