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接連傳出噩耗,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將於周二(18/5)起停刊。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帖文,認為不必這樣那樣解釋,「道理就是我們中國人簡單的兩個字:『天理』,因為《壹傳媒》惡貫滿盈,因為黎智英罪孳(孽)深重。」
梁振英表示,作為自1988年開始就喜愛每天看台灣報紙的香港人,「每次和台灣的新朋友見面,我第一句就是為《壹傳媒》對台灣社會的荼毒致歉。」梁振英又細數近年來壹傳媒旗下已停刊媒體:「台灣《壹週刊》、《壹本便利》(2007年5月改名為《FACE》周刊 )、《忽然1周》、香港《爽報》、台灣《爽報》、《蘋果三料王》、《一丁目》。」帖文最後說「NEXT will be next.(壹傳媒將會是下一個。)」
另外,保安局局長日前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成股份,估計涉逾3億港元;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亦被凍結。對此,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向外界宣稱,事件與壹傳媒的帳戶無關,集團及旗下《蘋果日報》運作及財務不受影響。梁振英引述《蘋果》一則報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盧華基指,保安局凍結黎智英資產『令市場擔心當局下一步或會針對上市公司採取行動,因此對潛在投資者及壹傳媒有商業來往的客戶及供應商有較大的心理影響,或影響公司長遠業務因此,他建議上市公司應盡快刊發自願公告,澄清市場揣測』。」
梁振英注意到,至今未見壹傳媒發布相關公告,向小股東交代,只見行政總裁張劍虹發表上述言論。梁振英續指,「如果這說法有直接或間接的誤導成份,張劍虹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發行人經營的業務(不論由其直接或間接進行)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並且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其證券才得以繼續上市。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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