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7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及包圍立法會,以抗議立法會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港區國安法》,當日一名21歲廚師在中環被警員截查時搜出白電油及索帶,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鄧少雄指被告的勞教中心報告顯示他因身體問題不適合以勞教作刑罰,因此只剩監禁的選項,惟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單獨一人並無群眾,在其身上亦沒有搜到打火機、布碎、玻璃樽等物品,最終判被告即時監禁3個月。
被告戴少烽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中環龍和道附近管有一樽白電油及一包索帶,意圖使用作摧毀或損壞財產。控方指被告在當天約上午10時在龍和道,遇見巡警便轉身離開。警員對他截查,結果在其背囊搜出白電油、索帶、防毒面罩、眼罩、手套、生理鹽水及雷射筆等物品,遂將他拘捕。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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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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