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負9宗控罪被香港警方通緝、目前潛逃到澳洲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曾就西灣河警員開槍,及深水埗的士司機鄭國泉兩宗反修例事件發起眾籌,並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其後介入撤銷檢控,惟許智峯離港前就撤銷檢控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官李運騰今日(7日)就覆核頒發判詞,拒絕許的覆核申請許可。
李官在判詞中,斥責許智峯在申請離港許可時,向法庭遞交誤導資訊,相信許是有計劃地違反保釋條件而逃亡海外,有違公眾良知,完全沒有重視法庭與司法的權威及莊嚴。李官指出,兩案與許沒有任何私人利益,故拒絕其司法覆核申請許可,下令許須支付對方訟費。
原圖:許智峯facebook、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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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吟
3年前330639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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