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35+初選案而被還押監房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日前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奔喪被拒,僅獲容許以視像方式參加喪禮。胡志偉今早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杜麗冰聽取各方陳詞後,批准胡志偉外出出席父親喪禮。
胡志偉的父親4月13日離世,享年92歲,並於今晚設靈。胡曾向懲教署申請外出為父奔喪,但署方以保障懲教人員、在囚人士及公眾安全為由,拒絕批准申請,又建議以視像方式拍攝胡父遺體,讓胡志偉「瞻仰遺容」。胡認為此舉對先人不敬,故透過律師團隊向高院提出申請。
胡志偉一方以人道理由申請出席其父親的喪禮,而律政司一方則稱,根據胡的申請,已得知喪禮是以私人方式進行,出席喪禮的指定家人人數,制定胡在特定時間出席喪禮的路線,有關時間、地點、路線均符合懲教署一貫安排但需保密,胡亦願意遵守在短暫保釋期間不與外界溝通聯絡的條件。
杜官同意提供特定條件容許胡志偉外出保釋,讓他參與父親喪禮,包括喪禮須於私人場合舉行、只容許家人參與、不准與其他人無關人士聯絡等。杜官批准條件包括:1)不得與外界溝通聯絡;2)只許指定人數的家人出席;3)需是私人喪禮;4)允許胡由院所到喪禮(時間、地點、路線不准報道);及5)胡出席喪禮後需返回院所。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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