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區議會選舉東區錦屏選區落選人、民建聯洪志傑提出選舉呈請,指選舉和點票中有重大不當,要求法院裁定李予信非妥為當選,案件周一(3日)於高等法院開審。呈請人為洪志傑,答辯人為現任區議員李予信,以及東區區議會選舉主任陳尚文。
洪志傑在庭上作供時提出質疑,指他們一方在選舉最後一小時所觀察到的投票人數,與官方公布的數字不同,兩者大約相差約100人;其代理人亦曾一度被要求離開票站,導致未能監察處理票箱整個過程,認為法庭應裁定選舉中存有不當情況。
公民黨前成員李予信前年以86票之差,在區議會選舉東區錦屏選區中擊敗洪志傑當選。另外,早前李予信因參與反對派「35+初選」被控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圖片來源:文匯報、區議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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