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公布最新所謂「新聞自由指數」,稱新聞從業員對本港新聞自由的評分下跌,創有調查8年來的新低。記協又宣稱,《港區國安法》訂立後,特區政府「持續打壓新聞界,警方搜查新聞機構,收緊查冊政策,令採訪工作寸步難行」云云。
保安局就此回應指出,《港區國安法》已明確規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新聞自由,但該等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並可以保障國家安全及或公共秩序為由受到限制。
保安局又強調,相關執法行動是基於證據和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不論有關人士的背景,若涉及違法行為,政府都有責任繩之於法;包括《香港國安法》在內的香港特區所有法律,適用於香港每一個人,無人可凌駕法律。
原圖:rthk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