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昨日向一網媒稱,自己在昨日《星島日報》刊出的專訪內容被錯誤引述,指專訪說他表示《港區國安法》「合法」及「必需」,而實際他只是說有關法例「法律允許的」及「有時有需要」。他又稱已要求《星島日報》更正。
就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個人社交網站質疑,「法律允許的」及「有時有需要」,但就不是「合法」及「必需」,直言有關說法令人困惑。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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