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於2009年裁定公立醫院醫生在休息日或假期候召,可獲補假或賠償金(俗稱「補水」),立法醫學界前議員梁家騮在案中獲賠償176萬元,但稅務局認為款項是透過替醫管局工作所得的收入,因此也要納稅。梁家騮不滿稅局的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庭周二(27日)頒下判詞,認為休息日工作獲發的賠償金不應繳稅,裁定梁家騮上訴得直。
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在判詞指,認為並非每筆由僱主向僱員支付的費用,都是屬於受僱工作所得的收入。稅務局亦同意若梁家騮選擇補假則不需要交稅,所以金錢或假期補償的性質相同,只是形式上有分別,故裁定梁家騮上訴得直,毋須就補償金繳稅。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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