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2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查冊」案判決,會否影響新聞自由時表示,尊重言論自由,對傳媒的專業亦非常認同,但如果法律不容許,都要依法辦事,她認為「傳媒機構是否可以有一些特別的對待,一般來說是不應該有的」、「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她又引述案件判此指出,儘管有「良好的意願」,都要依法辦事。但她同時亦提到,在修改選舉制度有關選民登記的查冊時,政府將傳媒等同參選人一樣可以查閱選民登記冊,有別於對一般市民。
據報林鄭月娥又指出,過去一段長時間,有人不斷在香港、學校散播「違法達義」,「某程度上就是說只要你認為是為了公義,你就可以違反法律」,她認為這是完全違背了法治精神。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