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科大畢業生林海揚,以及23歲無業男性,去年一月十九日遮打花園示威集會前,在附近被警方搜出管有螺絲批等工具,分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劉綺雲昨在裁決時直指兩名被告的證供既不可信亦不可靠,二人聲稱帶備工具為前者胞姊維修冷氣,而二人被截停時知道遮打道將舉行集會,時間、位置均相當接近涉事地點,加上兩人帶備生理鹽水等防護裝備更,顯示他們預計會發生衝突,故裁定二人罪成。劉官押後判刑至下月十日,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二人須還押看管。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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