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被拒】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 高院拒批上訴許可至終院
【上訴被拒】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 高院拒批上訴許可至終院

註冊社工劉家棟被指前年7月27日元朗警民衝突中,協助示威者離開,阻礙警員執行職務,他早前被裁定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被判監12個月,其後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今年2月駁回他的定罪上訴,並將刑期減至8個月。他今天(23日)向黃官申請往終審法院上訴的證明書,指其案件涉及重大法律爭議。黃官聆訊後即時駁回其申請,並將於下周一(26日)頒布書面理由。據悉劉將直接到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申請方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彭耀鴻認為案件具重大及廣泛法律爭議,希望向法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又提出數項疑問,包括:一)被告被指控阻差辦公時,法庭應否考慮被告可能阻撓到控罪未有提到的警員至甚麼程度;二)個別行為如不屬法定犯罪行為或非蓄意為,一般不會被視為阻差辦公,而在該等行為中,如何及何時可特殊地被視為相當於故意阻撓警員, 而與動機有多相關;以及 三)在非法集結期間的阻差辦公罪行量刑時,法庭應否考慮到不相干罪行,如非法集結的量刑原則。


控方律師則回應指,本案並不涉及重大廣泛法律爭議,故法官不應批出證明書。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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