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與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3人,被控於去年4月在旺角一間酒吧聚集違反限聚令。案件周三(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3名被告表證成立。林瑞華出庭自辯,聲稱事發當晚是與酒吧業界代表,近30人在酒吧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如何應對政府將實施的「禁酒吧令」。他邀請身兼大律師的時任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出席,認為對方的政治及法律背景對會議有幫助。
林瑞華稱,當晚約10時半抵達酒吧,酒吧內仍有其他顧客,職員請客人結帳離開後便「落半閘」,並將寫上「private」的紙貼在閘邊。會議約11時10分開始,大約有26至28人出席,陳淑莊於20分鐘後到場,講解「禁酒吧令」的立法背景等。他表示,會議期間無提及過關於立法會選舉事宜,當晚並非選舉造勢大會。
涉案酒吧股東兼執行董事陳沛妤供稱,當晚10時半左右已要求客人結帳離開,惟開會前仍有3名顧客在內,職員安排客人轉為坐店外的枱。另外,她又承認有向與會者提供飲料,他們離開前均有自覺地付款,但強調無提供餐牌。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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