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今年年初退休卸任,並表明不會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星島日報》報道,馬道立卸任短短3個月,即加入英國倫敦 Brick Court Chambers,以非駐所成員形式(door tenant)掛名執業,將在香港、新加坡及英國三地擔任仲裁及調解員。
馬道立早前在英國律師學院Gray’s Inn的網上論壇上發言,回應外界質疑《港區國安法》下由特首指定審安法官的安排。他竟稱《國安法》的指定法官安排「奇怪(strange)」。不過他同時指目前有兩項保護措施,包括必須從現有法官中指派《國安法》法官,以及須諮詢終院首席法官。
對此,本港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政府理應規管終院首席法官退休後執業,要求必須經過一段長時間的「冷河期」才可在香港或任何地方工作,否則將影響外界對香港司法的信心。
香港執業律師陳曼琪亦認為,終院首席法官乃管治架構中重要職位,應有「過冷河」的安排,避免利益衝突。陳曼琪又指出,馬道立作為前首席法官,曾宣誓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她認為如今馬仍有責任捍衛「一國兩制」,偏偏在大國博弈背景下、英國政界不斷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馬道立卻選擇加入英國律師事務所,決定或會引起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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