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就「8.31」案判囚申減刑 另偕何俊仁李柱銘就「8.18」案定罪及刑期上訴
【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就「8.31」案判囚申減刑 另偕何俊仁李柱銘就「8.18」案定罪及刑期上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周因涉嫌於前年8月18日和8月31日未經批准集結,共被判入獄14個月。而「8.18」案中另外兩名被告何俊仁及李柱銘則被判緩刑。3人昨日向高院上訴庭提申請,就8.18案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黎同時亦就「8.31」案提出減刑申請。司法機構暫未就此兩宗上訴案件安排聆訊日期。


黎智英在兩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中,被判監合共14個月,而李柱銘和何俊仁就分別被判監11個月及12個月,同獲緩刑2年。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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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waiwai
    waiwai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任何人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不能放生!
    • +85293****53
      +85293****53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應該三人都要坐監,一視同仁。

      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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