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周因涉嫌於前年8月18日和8月31日未經批准集結,共被判入獄14個月。而「8.18」案中另外兩名被告何俊仁及李柱銘則被判緩刑。3人昨日向高院上訴庭提申請,就8.18案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黎同時亦就「8.31」案提出減刑申請。司法機構暫未就此兩宗上訴案件安排聆訊日期。
黎智英在兩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中,被判監合共14個月,而李柱銘和何俊仁就分別被判監11個月及12個月,同獲緩刑2年。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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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wai
3年前+852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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