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被虐待致死案,死者父親、繼母、繼外婆昨日終於獲刑,案件不僅引起公憤,亦令社會關注兒童權益。對此,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改革相關法例進行諮詢,認真對待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意見。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今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建議設立「沒有保護罪」,如果一個人對受害人有照顧責任,例如同一屋簷下或學校教師等,留意到小朋友有嚴重受傷風險,例如見到有不尋常傷勢,需要向相關的人或機構提出,才可以排除刑責。
幼兒教育從業者亦指相關要求無爭議,相信利大於弊。幼兒教育人員協會主席甄可安在同一電台節目表示,教師對強制通報機制無爭議。但甄同時指出,隱藏的傷痕和精神傷害屬難以察覺,教師和家長擔心因而要負上刑責。
學界方面,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陳高凌表示,政府近兩年多落實的措施,最大漏洞是「通報」並非強制性,無法律後果,認為應針對有受過相關專業訓練的人士加設刑責,包括學校老師、社工和醫院醫生等。
法改會建議的「沒有保護罪」,是指任何人只要與受害人有頻密接觸,或有照顧責任並合理懷疑兒童被虐待,而沒有作出通報或將兒童帶走,都可能有刑責。如果受害人死亡,最高可被判監20年。消息人士舉例,包括學校老師、社工和與受害人同住的家庭傭工等,也會被涵蓋在內。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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