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元朗「721事件」翌日,大批示威人士到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何君堯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大肆破壞,其中首先敲打議辦玻璃牆的20歲加拿大籍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溫紹明最初判處12個月感化令,溫官在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後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仍不滿刑期過輕,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獲批,上訴庭今(21日)改判男學生入教導所。
現年20歲的朱沛恆是港超足球隊青年軍成員之一,同案另一被告則早前被判監禁3個月。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時指,本案牽涉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明顯是針對政治人物的破壞行為,辦事處的維修費高達11萬港元,事後需花費數個月重新裝修,之後辦事處買保險亦遇上困難。辯方則指,朱患有過度活躍症,以致他當時受人影響而作出破壞行為。辯方今日又向上訴庭求情時表示,朱已誠心悔改,並呈上他寫給何君堯的道歉信,惟上訴庭認為有關信件對量刑的作用不大。
何君堯昨日在其Facebook專頁發文,指他已原諒朱少不更事、受人誤導犯錯破壞他的辦事處,祝願朱可以重新振作,做個好而有用的人,將來為社會為大眾做好事。
圖片來源:足總,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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