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聲明指,當局推出「疫苗氣泡」計劃,可能會令部分未有接種疫苗的人面對較緊的防疫措施或安排,但認為若相關措施是基於保障公眾健康目的而作出,這或在《殘疾歧視條例》第61條下獲得豁免。條例訂明,如殘疾屬任何傳染病(包括新冠病毒),有關歧視是為保護公眾健康合理地需要作出,條例並不適用,即有關歧視行為不屬違法。
平機會表示,僱主若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否則會被解僱,相關要求對不適合接種疫苗的人可能構成較大負面影響。除非僱主有合理理由支持做法,否則有可能構成關乎殘疾或懷孕的間接歧視。由於並非所有人都適合接種疫苗,僱主應參考政府根據疫情發展而實施的措施及建議,顧及不適合接種疫苗者的需要,為他們作出其他合適的安排。
平機會又指,據了解當局將與業界商討執行「疫苗氣泡」計劃細節,當中可能包括部分可獲豁免的情況。期望當局及業界在商討及落實計劃時,都能考慮不適合接種疫苗者的需要。
圖片來源:RTHK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