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2日反修例衝突一周年,旺角一帶有人聚集,一名六旬退休公務員被指帶領群眾呼喊「支持警察,吞槍自殺」、「死黑警」等口號。他今(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攘秩序行為罪,被判囚40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被告在案中擔當主導角色,令現場氣氛更見緊張,甚至引發暴力風險,故即使被告事發後寢食難安,更很可能因此失去部分或全部退休金,仍決定判處阻嚇性刑罰。
60歲被告陶永祥,被控於2020年6月12日,在奶路臣街與彌敦道交界旺角地鐵站E1出口,外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案情指,當日晚上8時許,約50人在案發現場聚集,他們呼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解散警隊,刻不容緩」等口號。被告當時亦身處人群中,高叫「死黑警,X街」,又緊握拳頭,帶頭叫「支持警察」,群眾則和應「吞槍自殺」。警員先後舉旗及作口頭警告,呼籲群眾散去,惟被告未有理會。警方隨後上前擬截查被告,被告嘗試逃走,但終被制服。
徐官判表示,被告初犯,一生奉公守法,生活因此有轉變,相信他已汲取教訓。她又指,案發當日多人聚集叫囂,有人更從高處擲物,形成警民對峙的局面,考慮到被告擔當領導角色,帶頭叫口號的舉措令現場氣氛更見緊張,甚至引發暴力的風險。裁判官明言,即使他受本案困擾,很可能喪失退休金,亦決定判處即時監禁,並將量到起點定於60天,扣減認罪刑期後判囚40天。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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