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負9宗控罪被香港警方通緝、目前潛逃到澳洲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晚在Facebook發帖稱,他於去年1月1日元旦遊行期間被噴胡椒噴霧後作出投訴,稱已接獲警務處投訴警察課正式回覆,指其針對警員的多宗指控均不成立,而監警會審閱個案後亦同意該調查結果。
民陣去年元旦遊行期間被警方提早終止,部分示威者無理會警方命令解散,在銅鑼灣、灣仔至中環一帶堵路,警方則以催淚彈、胡椒噴霧等驅散及拘捕示威者。當晚8時許,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一段軒尼詩道截查近百人,時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到場,遭在場警察警告要求立即離開,並兩度除下他的眼罩,向其臉部噴射胡椒噴霧。
許智峯在Facebook上載投訴警察課的信件,指其指控警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及行不當的投訴並不成立,相關警員「並無過錯」。投訴警察課指,在場警員已多次向許發出口頭警告,並展示警告旗,強調在面對大量暴力示威者時,「於別無他法情況下採取最低武力」,即使用胡椒噴霧驅散許等人。
至於許智峯投訴有警員將「警察勁揪」章於膊頭位置,警察投訴課表示該警員一直展示其警察行動呼號咭於左前胸位置,以識別其身份,因此這項指控被列為並無過錯。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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