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修改選舉辦法草案,選委會方面作出多項修改。首先,選委會將擴大至1500人,增加由人大、政協代表等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擔任。區議會選委議席則被全部取消,改從分區委員會等地區組織選出。
選委產生辦法方面共涉及3種,包括當然委員,由團體提名,或由界別分組選民經選舉投票產生。其中,法律界30席,當中6席屬當然委員,由香港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委員出任,另外有9席由中國法學會香港理事協商提名產生。
教育界方面,未來將於高等教育界合併,一共選出30席,當中16席是當然委員,包括11名大學校長和5間辦學團體代表,其餘14席由考評局、職訓局等團體選出。
另外,選委會第三界別將新增「基層社團」,包括來自香港島各界聯合會、九龍及新界社團聯會及「同鄉社團」界別分組,各60席。
而第一界別則新增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的商界(第三),選委席位增加1席,又新增中小企業界分組15席,均由由團體選舉產生。
新增的第五界別方面,190席當然委員包括港區人大及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另外110席則由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選出,包括全國婦聯香港特邀代表、全國工商聯香港特區執委、中國僑聯香港特區委員、全國青聯香港特區委員及中華海外聯誼會香港特區理事。
原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